【招标公告】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HBSJ-202207GL-055001001)招标
发布日期:2022-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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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HBSJ-202207GL-05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07GL-05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发【202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沛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武汉市四环线汉施互通南侧,止位于黄鄂高速,全线总长约53.5公里,其中武汉段长度约39.2公里。(项目概况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至黄梅高速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和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本项目所需文件的报批等工作。其中专题报告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文物保护调查、通航论证、用地预审专题报告(含基本农田补划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规划选址意见等。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
2.3其他:本项目服务期预计为190日历天(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或项目的核准为准),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16日至2022年07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9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无。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47号
邮编:430015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7-68820024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代理机构:中沛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245号
邮编:430023
联系人:谭工、韩工
电话:027-87219266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07月15日
附录: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业务包含公路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全过程咨询。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截图(应能清晰反映投标人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等内容)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承担过1项单个里程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批复时间为准)。
注:1.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等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若合同协议书中里程等指标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不一致时,以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单个里程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
经济评价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济评价分项负责人工作。 |
路线分项
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线分项负责人工作。 |
交通量分析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交通量分析分项负责人工作。 |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
1 |
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工作。 |
环保景观工程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保景观分项负责人工作。 |
路基路面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工作。 |
桥涵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桥涵(或桥梁)分项负责人工作。 |
交通工程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工作。 |
地勘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勘分项负责人工作。 |
注: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和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022年连续3个月)
4.近5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项目工可批复文件或项目核准文件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投标人2021年的年营业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2021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
注:投标人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备注: